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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居间合同】借款人申请贷款后反悔被索要巨款,律师介入成功为其免除
更新时间:03-04 / 10:24 | 阅读次数:[]
【案情简介】
程某的母亲周某因经营之需需要资金周转,因此找到某信息咨询公司贷款,但因周某年龄与负债方面的原因,故以程某的名义申请贷款。2018年9月14日,程某与该信息咨询公司签订《贷款服务合同》,约定了程某拟贷款人民币5,500,000元,服务费19.12%,合同有效期为6个月,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。但在被告知办理后续贷款手续后,程某因为觉得服务费过高,便没有前往办理。2018年9月18日,程某收到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敦促履约律师函,要求其支付高额巨款的服务费,程某感到非常诧异。该信息咨询公司索要服务费无果后,将程某诉至法院,要求其支付巨额款各项费用。程某求助无门,便找到本团队律师,希望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【案件过程】
本团队律师在接手本案件后,仔细阅读案卷材料,详细听取了委托人程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。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,形成办案思路,从程某实际申请贷款的性质、申请条件及服务合同条款等方面着手,认为某信息咨询公司在本案中存在过错,请求法院驳回该信息咨询公司所有诉讼请求,维护当事人程某的合法权益。
【案件结果】
法院认定某信息咨询公司在本案中存在过错,驳回了其在本案中的全部诉讼请求,我方当事人无需支付巨额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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